中原信达代理迪奥获司法驰名认定
发布日期:2018-03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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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期认定迪奥公司的“J’ADORE”(真我)香水为驰名商标,并据此撤销了商评委的相反认定。该商标无效案件涉及一名台湾人在中国大陆抢注了“J’ADORE”商标,指定的服务是眼镜行。迪奥公司一直想撤销该商标,但是商评委没有支持迪奥公司。法院的判决再次证明了其对商标的裁判标准是值得信赖的。
中原信达负责本案的团队成员包括王亭入、金路和朴善仁。